引用本文:[点击复制]
[点击复制]
【打印本页】 【下载PDF全文】 下载PDF阅读器关闭

←前一篇|后一篇→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本文已被:浏览 2024次   下载 401 本文二维码信息
码上扫一扫!
早期高分化子宫内膜癌及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结局分析
柳晓肃;郭红燕;宋雪凌;李红真;李圆;高妍;吴郁;张坤;
0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妇产科;山西省肿瘤医院妇科)
摘要:
目的:探讨早期高分化子宫内膜癌及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患者保留生育功能治疗的结局。方法:回顾性分析2010年1月至2017年12月就诊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要求保留生育功能的早期高分化子宫内膜癌患者43例及不典型增生患者77例的临床病理资料及治疗结局。结果:保守治疗的完全缓解(CR)率为96.67%(116/120),不典型增生组患者保守治疗3个月CR的比例显著高于子宫内膜癌组(74.03%vs 41.86%,P<0.05)。109例患者有妊娠要求,妊娠率为43.12%(47/109)、活产率为33.03%(36/109)。分析显示,体质量指数(BMI)、是否癌变及合并有糖尿病或胰岛素抵抗与治疗缓解后能否成功妊娠有关(P<0.05),而治疗获得CR的时间及缓解后维持治疗与妊娠无关(P>0.05)。复发率为32.76%(38/116),中位复发间隔为17月,是否癌变(RR 5.624)是影响复发的独立危险因素(P<0.05),达CR后的维持治疗(RR 0.385)及妊娠(RR 0.382)是影响复发的保护性因素(P<0.05)。子宫内膜癌组的中位复发间隔为13月,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组为24月,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复发后重复孕激素治疗的有效率为100.00%(31/31)。结论:早期高分化子宫内膜癌和不典型增生的有生育要求的患者,保守治疗安全有效。保守治疗3个月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疗效好于子宫内膜癌。BMI、是否合并糖尿病和胰岛素抵抗及癌变与其妊娠有关,治疗达CR后的维持治疗并不影响妊娠,但治疗后复发率较高,妊娠和维持治疗是预防复发的保护因素。复发后重复保守治疗仍然有效。
关键词:  子宫内膜癌  子宫内膜不典型增生  保留生育功能治疗  治疗结局  
DOI:
基金项目:
()
Abstract:
Key words:  

用微信扫一扫

用微信扫一扫